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将制止餐饮浪费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年3月20日,北安市市场监管局通北分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北安市某串串香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二 年4月23日,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龙镇某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在醒目位置粘贴反餐饮浪费标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三 年4月24日,逊克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逊克县某烧烤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粘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四 年4月24日,逊克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逊克县某烤蚬子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粘贴反餐饮浪费标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五 年4月28日,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管局沾河分局执法人员到五大连池沾河某餐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服务员未对消费者进行及时告知提醒,向消费者推荐特色菜品,致使大量菜品剩余,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的行为。同时,未在就餐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餐饮浪费标志。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 黑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反食品浪费法》,依法依规经营,坚决避免餐饮浪费行为。广大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食品浪费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wudalianchizx.com/wdlcsjt/1438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