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7-3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最近,有两个利好消息与您的钱袋子有关,一个是黑龙江有6类人首次申领身份证免费;还有就是有8种情形可拒缴物业费,而且小区还可能“倒找钱”。

1

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月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立即部署全省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停收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并按照规定统一执行相关政策。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居民身份证管理支队支队长谷汇川介绍,首次申领免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象为六类人员:

未满16周岁申领

年满16周岁申领

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

华侨回国定居申领

外国人无国籍人入籍或恢复国籍申领

持一代证首次换领二代证人员

简单的说就是:

“只要是第一次办证就予以免费。”

自4月7日起,上述6类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不再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省4月1日至4月5日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办证人来领取证件时,可凭居民身份证申领单办理退费。

4月7日开始,全省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全面严格落实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政策。4月7日上午,全省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免费为第一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办理了身份证。

据统计,黑龙江省每年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人数约40万人,新政策每年将为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人群节约费用约万元。

2

国务院总理3月19日签署第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那么,这次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

有什么和我们生活关系比较大的吗?

有什么能够让我们直接获益的吗?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出现这8种情况,

您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缴物业管理费!

具体内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物业也许还得倒找钱:

其实,

不仅仅在这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甚至还存在物业需要“倒找钱”

给业主的情况!

去年江苏苏州一小区的业主就很开心: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

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原来,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而公共收益这笔钱

其实咱们每一家都有份!

啥叫公共收益?

↓↓↓

请问,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大家注意到了吧,

列举的这些公共设施上,

都是有广告的!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白贴的

都是要收费

还有呢,比如:

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

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这些项目,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也许有读者会说:

我从来没有得到这笔钱啊!

那建议您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甚至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来源:生活报、黑龙江晨报、新浪黑龙江

制作编辑:刘远鹏张冬梅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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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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