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9-2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汤兰兰性侵案,这是我这几年看到的最揪心的案件之一。一篇《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的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

性侵、乱伦、轮奸、幼女、受害者消失,这样的内容和字眼赚足了噱头。

如果案件属实,从7岁那年被包括至亲在内的多人性侵,长达七年之久,简直是令人发指;如果案件存疑,二审竟然一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就给打发了。

除此之外,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媒体的大篇幅报道,是否侵犯了当年遭遇不幸的少女的隐私权?

报道中陈述“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的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即便汤兰兰的名字是化名,但单单这段表述就可以推断出很多信息。

在洋洋洒洒的报道中,还有这样的内容:年1月22日,万秀玲(汤兰兰的母亲)出狱后来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查询女儿下落。输入身份证号一检索,出现的人却是“汤玉(化名)”,曾用名,汤兰兰。户籍资料显示,汤玉于年3月迁移户籍至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个人独立一户。迁户原因为,其他。

万秀玲又到青山派出所查询,当值的王警官表示,其对案情有所了解,他还在年夏天见过汤玉,“她来办身份证”。

现在汤玉的户口已从农业户变为城镇户,“这是户政科特批的”,王警官说,“为什么要改名字?为什么要从小兴安迁这来?她的一切都是她找户政科安排的。”

一个遭遇性侵的未成年少女,其隐私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哪怕时至今日她已成年!户政部门的安排在我看来是用心良苦,给她一个新户头、新姓名,让她远离困扰和流言,让她用新身份开始新生活,可这一切经过媒体的深挖及刨根究底,就直接暴露出来了。

媒体配图包括合影、户籍信息、当年的举报信等,我相信看到这样的信息,在汤兰兰的生活区间内,是有很多人可以推断出这个人就是汤兰兰、知道汤兰兰当年的一切…

几家媒体的某些记者泄露汤兰兰更改后的个人资料,纯属缺乏基本新闻伦理,不能找技术问题作为借口,也不能找新闻管控作为理由。

罔顾新闻伦理,这就是这行仅存的底线问题。

底线这件事,是无可讨论、不能找借口的。

而那些为了追求真相毫无底线的媒体,面对公众的愤怒、质疑和批评,却没有任何回应、道歉或澄清。

当年飞车追逐戴安娜的狗仔队也不过如此,有些时候,中国的媒体环境真的没有立场嘲弄别人。

抱歉因一时猎奇转了相关文章

所以昨天的文章,我先删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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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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