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12.22”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因饮酒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黑河市交警支队于12月23日起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严厉打击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 交通违法行为人1、12月23日晚19时10分,闫某驾驶车牌号为黑NH68XX的黑色比亚迪从家去往朋友家中,途径在万豪酒店红绿灯附近路口停止不前,被风景区大队民警发现驾驶人有喝酒的嫌疑,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值为41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2、12月24日20时20分,陈某驾驶黑BY32XX的小型汽车行至黑河市幼儿园,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爱辉大队民警当场抓获。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值为22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3、12月24日晚,驾驶人吴某在东海花园附近的饭店喝了两瓶啤酒后,驾驶黑JA83XX号黑色奥迪牌小型轿车去往文苑华庭小区,在老政府道口被嫩江交警大队民警截停,通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值为72.1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4、12月24日晚20时10分,驾驶人李某在火锅店喝完酒后,驾驶黑AH59XX号白色小型轿车在回家的路上,行驶到城南马头加油站处被嫩江交警大队交警查获,通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值为34.2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5、12月25日14时50分,驾驶人徐某某驾驶黑NM51XX号轿车途经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疾控中心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通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检测值为61.0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6、12月25日14时55分,驾驶人李某某驾驶黑NE62XX号轿车途经五大连池市西外环,五市—北兴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通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检测值为70.6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7、12月25日15时许,驾驶人赵某某驾驶黑NM59XX号轿车途经五大连池市西外环,五市—北兴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通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检测值为47.9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8、12月25日19时10分,驾驶人宋某驾驶车牌号为京QT3TXX的小型汽车行至药泉路-火山路时,风景区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值46.7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9、12月25日19时20分,驾驶人赵某驾驶车牌号为黑AV32XX的小型汽车行至药泉路-火山路,风景区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值为30.1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10、12月25日19时44分,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黑NE13XX号轿车途经五大连池市西外环,五市——北兴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通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检测值为66.5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11、12月26日19时42分,驾驶人宋某某驾驶黑MN24XX号轻型普通货车途径北安市保卫路金街东门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截,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4.5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12、12月26日19时45分,驾驶人张某某驾驶黑N5C8XX号轿车,途经逊克县国防路兴百商厦门前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截,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3.04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13、12月26日20时10分,驾驶人刘某驾驶黑NH69XX号小型汽车行至二环路-龙泉路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截,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6.3mg/ml,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14、12月26日20时12分,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黑NNN1XX号轿车途经孙吴县解放路大福源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截,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mg/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赞赏 长按甘露聚糖肽注射液说明书患者要多了解咨询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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